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亦茗 周渝) 当妻子小麦再次提出要离婚时,丈夫阿敬想起之前听到的传闻,向法院申请做亲子鉴定,想确定出生不久的孩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 然而他的这一诉求被慈溪法院驳回了。法院认为,亲子鉴定是把双刃剑,没有相关证据之时,应对此持审慎态度。昨天慈溪法院的法官跟记者说起了这么一件事。 2011年夏,小麦和阿敬相识相知。2012年秋,小麦怀上了孩子,两人奉子成婚。然而,在孩子出生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小麦觉得,阿敬忙于工作冷落了自己,独自照顾孩子更让她力不从心。在一次激烈争吵中,小麦更是冲口而出:“即使孩子长大了,也不会跟你姓!” 结婚刚满一年,小麦便向法院提出要离婚,承办法官鉴于两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且孩子尚小,判决驳回小麦的离婚诉请。 冷静下来后,双方尝试着继续一起生活。不久,阿敬听到传闻,说小麦与工作单位中的一男子来往甚密。 这时,小麦曾经说过的气话就在阿敬脑海里反复浮现,怀疑的种子瞬间发芽长大。他越看越觉得虎头虎脑的孩子长得不像自己。 生活中矛盾不断,心中充满怀疑的阿敬就像爆竹一样,一点就着,与小麦陷入无穷的争吵中。 今年夏初,小麦再次向法庭提出离婚请求:要求与阿敬离婚,由自己抚养孩子,阿敬每月负担500元的抚养费。 这时,阿敬提出要与孩子进行亲子鉴定。承办法官找阿敬谈话,阿敬说,因为小麦的气话和流言,让他对孩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产生怀疑,但没有有力的证据,所以想通过亲子鉴定来证实。 考虑到进行亲子鉴定很可能会激化双方矛盾,尤其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在阿敬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出具了不予准许的法律文书。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苦心劝说,依旧没能挽救这段婚姻,两人分道扬镳,由小麦抚养孩子。 “亲子鉴定,并不是说鉴定就能鉴定的。它对婚姻家庭特别是对亲情而言,具有很大的冲击力,是一把双刃剑。法院在选择适用此方法时,是持审慎的态度。”承办该案的法官说,法律赋予当事人自由提出自己诉讼请求的权利,但法院并不是无条件完全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提出否认亲子关系的一方只有怀疑,而没有相关的证据令人相信其主张可能成立,法院则不会轻易支持其关于进行亲子鉴定的申请。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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