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叶 通讯员 朱忠义) 两车追尾,事故责任认定为后车全责。可等到交警离开以后,被追尾的车主抑制不住心疼再次报警,并坚持要求肇事的后车车主赔他一辆新车,闹到了派出所。 前天下午5点35分,鄞州区钱湖南路与日丽东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保时捷卡宴越野车从后面追尾撞上一辆黑色大众朗逸车。事故导致朗逸车尾部严重变形,尾灯破裂,而卡宴车头也有多处损坏,水箱破裂一直漏水。双方损失都不小,其中朗逸车预估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上。 交警到现场后发现,这是一起责任清晰的追尾事故。经过现场勘查认定,肇事的卡宴车驾驶人对这起事故负全责。随后,交警出具事故现场快速处理决定书,责任双方也都在上面签了字。 没想到交警走后,朗逸车的车主越看越心疼,越想越生气。因为他的车连正式号牌都没上,车里还摆着临时号牌,上路也没几天,居然就被撞成这副样子。随后,他向卡宴车主提出要赔一辆新车,对方自然不同意,于是再次报警,这回到场的是派出所民警。 让民警为难的是,做了双方当事人2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后,双方依然各执己见,之后民警只能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再作进一步处理。 就能否赔付新车这事,鄞州交警大队钟公庙中队姚警官向记者做了解释,他说,一般的交通追尾事故,通常责任方都是后面车辆(倒溜等特殊情况除外),该起事故中后车未能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发生,责任理应由后车车主承担。按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当事双方可持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到各自车辆的4S店修复,所有的修车费用,由责任方保险公司理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只对直接损失进行赔偿。”鄞州交警大队董警官也指出,朗逸车主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类似案例当事双方适当协商补偿也是有的,但从没碰到赔一辆新车的案例。他的这个要求估计难以实现,若因此事走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估计胜诉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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