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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玷污 新华社发 |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届市人大代表几乎全军覆没。 这起“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案案情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 惊天之案 76名省人大代表人均送钱200万元 2013年4月初,被一些力量试图捂住的衡阳破坏选举案的盖子,终于在中央直接干预和湖南省委大力推进下,被彻底掀开。 发生在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间的这起案件,其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犯罪情况之恶劣、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 衡阳市当时当选的76名省人大代表中,有56人送钱拉票,金额总计1.1亿余元,人均送钱近200万元,这还不包括平时请客吃饭的钱。全部参会的527名衡阳市人大代表中有518名收受钱物1亿余元。 衡阳市人大的大会工作人员参与收受与分发钱物,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款共计1001万元。 包括时任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在内的衡阳一大批党员干部在案件中严重失职、渎职、违纪,人数近500人…… 破坏选举黑潮下,庄严肃穆的选举殿堂被亵渎,“人民代表”的神圣称号被玷污。 选举之伤 衡阳主要领导玩忽职守听之任之 衡阳到底怎么了?在这块土地上,为何会发生如此严重的公然挑战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惊天大案?当衡阳破坏选举案发生时,当时的衡阳党委、纪委都在干什么呢? 谈起一年多前的场景,在衡阳百姓的嘴里,在衡阳一些党员干部的口中,对记者描述这个问题时有不同的“版本”。但无论细节有何不同,他们都一致用了一个词:玩忽职守。 时间回到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在这混乱却关键的7天里,面对逐渐升级的贿选,当时的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换届领导小组组长童名谦以及衡阳市委采取的办法是:不听、不管、不查。 在选举开始阶段,贿选开始冒头,有干部建议童名谦立即采取措施,实行三个一:罢免一个代表、抓一个人、开一个会,整肃选举秩序。对此,童名谦和市委没有回应。 在选举期间,贿选全线升级,有些作为省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官员承受不了巨额贿选金额压力,向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反映贿选问题,有的甚至提出退选。但情况反映到童名谦这里,市委还是没有行动,直至后来东窗事发。 那么,当时的衡阳市纪委又采取了什么措施呢? 对于当时的情况,时任衡阳市纪委书记的肖斌及纪委主要领导其实很清楚,但就是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当时的纪委本身就腰杆不硬、队伍不纯,它怎么可能去查去管?上一任纪委书记任内,就有8名领导干部子女不用考试直接‘调’进纪委。与当地官员的关系盘根错节,纪委只能选择装聋作哑。”一名当地干部一针见血地指出。 因为在案中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副秘书长说:“如果当时党委、纪委及时出面查处,不可能酿成这么大的历史事件,就可以避免很多干部犯错误。但是当时整个衡阳像处于真空状态一样,没人管。” 民主之痛 选代表成了“投资游戏” 记者在衡阳采访时,不少干部谈道,衡阳发生性质如此严重的破坏选举案,有种种因素促成,但最重要的原因是严重的民主意识淡薄以及缺乏基本的法律敬畏感。 2003年,衡阳贿选人大代表就开始露头,到2007年至2008年开始蔓延,直到2012年至2013年演变成大面积、多层级的贿选行为。一些代表当上县代表时花了钱,因此给市代表候选人投票时也要收钱。以此类推,层层加码,逐步形成了一条“投资回报”的利益链。一位此次被罢免省人大代表的衡阳市企业家告诉记者,上次选举前,他就接到10多个索贿的电话,说:“别人都来了,你怎么还不来?” 此外,衡阳破坏选举案一个重要环节是在确定代表结构时“狸猫换太子”,很多老板摇身一变成了“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以工人身份当选的15人,没有一人属于一线工人。以农民身份当选的13人,除了3人为农村党支部书记外,其余均为老板。 在衡阳当地一些老板的眼中,花钱当人大代表俨然是一种回报率很高的“投资”。通过花重金当上了代表的这些老板,在融资贷款、申报项目、纳税上都容易享受到优待,工商、公安部门要查办这些人也有所忌惮,“但这些人中很多人连基本的代表法律常识都不懂,有些人甚至不知道还有部选举法。”一名干部说。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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