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明京 王思勤 通讯员 孙祺 实习生 马欣宜) 汽车行驶过杭州湾跨海大桥后沿高速公路往南,两边的广告牌让人目不暇接,这其中有不少属于违法设置,不过很快将被拆除。 昨天,记者从我市召开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整治工作推进会中获悉,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共有违法违规广告牌1317块,已拆除313块。按照省、市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剩余的1004块广告牌须在60天内全部拆除。 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整治工作,是“三改一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打造“洁化、绿化、美化”的“三化”高速公路,去年开始,市公路边“三化”办对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进行排摸,登记造册。摸排结果是,我市共有违法违规设置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1317块。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城乡规划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这次整治的是竖立在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外30米内)以及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公路用地外缘向外200米以内),所有违法和不符合当地政府规划的广告牌。 另外,省道象西线虽不是高速公路,但同为省定“三化”示范路,象山县和宁海县也须按要求拆除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和无序广告牌。 违法违规的广告牌都拆除了,是不是意味着今后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将不再设立? 记者得知,今年6月21日起实施的《关于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就对公路用地范围内外如何设立广告牌有了明确规定。 按照该《意见》,高速公路主线两侧建筑控制区外(即高速公路边缘30米以外)纵向间隔2公里内,广告牌设置不宜多于1处;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即高速公路边缘30米以内)禁止设置广告设施;高速公路主线两侧用地范围内及跨线桥、收费站区域一般不宜规划设置广告设施;城市中心区域范围内,未经专项规划允许禁止设置高立柱广告设施。 据悉,即使符合上述要求设置广告牌,也需要先报批。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广告设施由公路管理部门按法定权限办理相关审批,实施日常监管;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外和其他公路沿线的广告设施由公路沿线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审批并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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