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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执法人员在查看墙体破坏情况。 图片由青林湾业委会提供 |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陶琪姜 顶楼住户侵占公共部位,还把横梁敲掉,引起了其他业主的不满。在多方投诉无果后,多位业主联合起来,将其告上了法庭。昨天,海曙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旁听席上有不少其他小区的业委会代表,一位姓严的旁听者对记者表示:类似现象在不少小区都存在,但一直没有一个好的解决办法。要是每个业主都有诉诸法律的决心,这种现象就会得到有效遏制。 昨天,法庭没有作出判决。 原告认为6楼侵犯他人权益 事情要追溯到2011年8月。在海曙青林湾小区,有一幢6层的居民楼,共计11户人家,一梯两户。6楼的情况则有些特殊,独门独户,旁边就是颇有特色的塔楼。 顶楼住户装修时,将门外一处公共区域砌墙封死,然后再敲掉墙体将房子与这片区域连通,变成了自家的房间。塔楼的墙体也被敲出一扇门大小的洞。 楼道内的其他业主认为,这些地方是公共区域,算在每家房屋的公摊面积中,6楼业主没有经楼道内其他业主同意,擅自这么做,侵犯了其他人的利益。 为此,楼道内多名业主一起签名,给城管、社区、业委会和物业写了封联名信,要求顶楼住户拆墙恢复原状,否则将诉诸法律。不过,多次协调都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在拖了3年后,事情终于闹上了法庭。 原告表示,自2011年8月以来,他们多次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被告虽曾拆除过共有楼道上的砖墙,但2013年10月又改用铁皮门封堵,继续占用共有楼道做房间,物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被告恢复原状,被告未予理睬。其行为侵犯了整栋房屋其他业主对于6楼楼道的共有权,拆除横梁减损了整栋房屋的防震抗灾能力,给其他业主埋下安全隐患,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安全保障权。 被告辩称砌墙是为消除隐患 在法庭上,6楼的业主对于自己的行为做了解释:之所以砌墙封堵,是因为发现门旁的空地有安全隐患。“这里可以说是安全和卫生死角,要是有小偷躲在里面,很难发现。为此,我把这里用墙封了起来,是为了解决安全隐患和卫生死角,也不会对楼道内其他人造成影响。” 对于横梁,该业主表示,她曾找过专业人士看过,这里的横梁并不是什么重要的承重梁,拆除不会有什么影响。 对此,原告方表示:“不能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就去侵犯他人的利益,共有部位是不能随便封堵的。另外,横梁是设计时就有的,肯定有它的用途,不能说拆就拆除。” 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不少现场照片作为证据,不过被告对有些照片是怎么取得的表示怀疑。 “取证的难度实在太大了,被告不会配合我们。我们找过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等,也到房管部门、城管部门反映,但解决不了问题。”一位业主告诉记者说,几年来,他们为此事耗费了不少精力,“如果行政管理部门能及时作为,也不用走到上法庭的地步了。” 诉讼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昨天的案子,引起了筹备中的宁波市业主委员会协会成员的旁听兴趣。2080小区业委会代表韩先生表示:“关于违章搭建破坏原有结构的问题,房屋主管部门和城管部门等接到业主或者业委会的投诉后,应及时有效地按照物权法有关规定进行快速处理,把违章扼杀在装修现场。不然解决起来难度更大,耗时耗力。” 韩先生还建议住建委和相关部门出台快速处理机制,不要让业主在投诉多年后,实在没有办法了还得闹上法庭。 一位姓严的业委会代表说:“像拆掉横梁,在墙上开门之类的现象,对房屋的危害可能不是马上就能看到的,而是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再加上取证难、精力不够等多方面原因,因此很多业主对维权方面的事情比较冷淡。这样一来,违法违章行为代价很低,维权成本又高,这种现象便越来越多。” 她表示,如果协商无果,诉讼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普通业主也许不够专业,可以考虑联合物业或者业委会一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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