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娓超 通讯员 宣文) 据记者昨天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在余姚、镇海和宁海三地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试点已经满月。在此期间,三地共有3401户企业完成年报公示。而这一数字仅占应年报企业总数的1.78%。市场监管局昨天特地提醒广大企业,从10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各相关企业应当抓紧时间主动上网公示相关信息。 8月20日,我市余姚、镇海和宁海三地正式试点施行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到上个周末已经满月。而除上述三地共有3401户企业完成年报公示外,另外还有非试点区域的236户企业自行上线体验公示。总体而言,主动申报年报公示的企业还不多。 按照相关规定,从10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开始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昨天,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后,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条例》规定了企业信息公示的义务主体和具体内容。企业公示的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和其他公示信息,是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信息。 而由于今年正好处于新政实施的第一年,多数企业2013年度的信息尚未公示,因此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各相关企业都应当主动登录相关网站,先行公示2013年度的应公开信息,截止时间和2014年度年报公示截止时间一样,也是2015年6月30日。 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考虑到抽查工作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公信力,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监管部门将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这使得每个企业都面临被抽查的可能,减少了抽查监管的主观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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