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凌琳) 近日,市场有传闻称“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四大行将发布政策,只要房贷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记者昨就此第一时间向我市各家银行求证获悉,截至昨天傍晚,我市各银行首套房认定标准仍是“严格认贷”。 “听说今后,既有贷款已经还清,也就是说只要手头没有贷款,再贷款买房,都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来认定,享受利率优惠?”记者昨日就此向我市四大行进行求证。不过,得到的回复不约而同:并未收到正式文件。“一般来说,这种认定标准性的文件,会有人行等部门统一发出,而银行无权也不会出台认房不认贷认定标准。”一家国有银行个贷部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自5月起,市场逐渐放宽了“认房”标准后,甬城首套房购买者在申请房贷之前,已无需进行“前往当地住建部门开具‘首套房证明’”环节,不过,银行对购房者“是否已有贷款记录”的审核依旧严格。“当前,我们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依然是‘认贷’,即,只要购房者有过贷款,不管是否已经还清,再购住房,都不能算作首套房。”21世纪立得房产经理白文欣昨日称。 记者随后从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商行处得到相同的回答。据称,在央行等相关部门新的统一认定标准出来前,银行将始终按照原有的“认贷”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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