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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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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甬城悄然执行

部分售楼处和房产中介证实:多家银行更新认贷标准

  昨天,鄞州下应附近的一楼盘销售处,市民在看房。记者 徐佳伟 摄

  □记者 崔凌琳

  

  “认贷不认房”新政的出台让不少在房价和房贷的双重压力中纠结的市民重新吊起了购房的胃口。昨、前两天,记者从市内多个楼盘售楼中心以及多家房产中介证实,尽管截至目前,甬城各家银行依旧没有正式公布“房贷新政”的具体细则,但银行“手头无按揭即算首套购房”的口头通知早已下达,满足条件的“首套房贷客户”即日起便可递交房贷申请。

  多家银行悄然更新认贷标准

  “听说房贷新政放松了对首套房的认定限制,具体怎么办?现在可以办了吗?”就在上周末,市民徐先生迫不及待前往鄞州区一心仪楼盘的售楼中心咨询。

  “是的,虽然银行的细则文件没有出,但新政实际上已经开始落实了,只要首套房贷已经结清,购买改善型住房就可重新按照首套房办理按揭。”售楼专员小顾回答。

  随后,记者在江东、海曙等多个楼盘售楼中心了解,从本周起,包括工、农、中、建在内的四大国有银行均已悄然执行了房贷新政。根据新政,只要市民手中没有贷款余额,申请按揭就可按首套房标准执行,首付三成,利率则按现行的首套房贷普遍优惠至9.5折计算。部分银行甚至明确表示,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者,只要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亦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予以首套房贷标准。

  将激发部分市民购房需求

  不仅是售楼中心,昨天,来自市内多家大型房产中介的反馈信息亦是如此:早从上周末起,我市银行对于房贷客户的商业性贷款认贷标准已更新为,家庭名下征信体现没有住房按揭贷款余额的,借款人向银行出具承诺就视同首套,首套房贷利率最低9.5折,换句话说,房贷新政已然落地。

  “‘新政’给满足条件的市民带来了足够的利好”,21世纪立得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白文欣昨天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直言,“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这将会激活相当一部分潜在的购房者,预计新政一实施,甬城的购房能力将会有很大的提高。”

  据了解,在甬城,意欲改善居住条件的市民,一直以来都因曾有过贷款而被拒于首套房贷“门槛”之外,改善居住条件的代价则是六成首付和1.1倍于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而如今这些市民的购房积极性有望被充分激发。来自各大售楼中心及中介的消息显示,上周末,前往咨询的市民较先前已有比较明显的增多。

  贷款月供可省不少

  事实上,早在十一长假前新政公布的那一天起,徐先生就已根据自己相中已久的总价为150多万元的住房算了无数遍细账。徐先生称,150万元的房款,如果按照二套房标准向他选定的一家银行申请贷款,首付得90万元,而如今只需45万元;按照现行6.55%的基准利率,前者贷款利率需要上浮至7.205%,而如今还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有5%的优惠。

  首套房认定门槛的降低,不仅降低了如徐先生一族的首付负担,更让部分观望购房者房贷压力一夜之间减轻了不少。记者计算,以一笔同样是二套房的100万元住房贷款为例,按照某家银行的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因首套房认定标准的放宽,购房者在新政执行后所需承担的月供只要7293元,而在新政执行前的月供金额高达7877元,前后月供相差584元,利息更是相差14万元之多。

  不过,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甬城新建楼盘数量不少,市民挑选余地依旧是比较大的,而购房者亦多半比较理性,新政带动的绝大部分是自住购房需求,因此,市民不宜盲目揣测未来房价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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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