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 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三区收费停车场
实施备案编号管理

市民有投诉,报编号就行

  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王洁瑾) 昨天记者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老三区收费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合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城管部门将对我市海曙区、江东区(含东部新城)、江北区已备案的收费停车场进行统一编号管理(除住宅小区和单位内部专用停车场外),市民可根据编号掌握停车场的相关信息。

  以前,个别停车场会故意不公示相关信息或将公示信息悬挂在不显眼的地方,乱收费或多收费,从而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这一次实施的备案编号管理,可有效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老三区内所有经城管部门备案的收费停车场都将配有一个唯一的备案编号,如A1-001、B2-001等。备案编号中,首字母A代表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首字母B代表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第二个数字1代表海曙区,2代表江东区,3代表江北区,4代表东部新城。如果市民有投诉,只要把编号报出来,主管部门就可以第一时间掌握被投诉的停车场在哪儿,并迅速作出相应的处理,避免了以前投诉人还要报半天停车场所在的位置等。

  截至昨天,共有180家收费停车场已经完成首批挂牌。接下来,市政部门将逐步完善收费停车场统一编号管理,尽可能将每家符合备案的经营性停车场纳入规范管理。

  昨天记者在多家停车场看到,为了方便市民的监督,备案编号牌都统一挂放在停车场进口处,公示内容包括经营管理人员的姓名、营业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车辆停放规则和投诉、举报电话。城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和市民,按规定公示牌上应该没有任何涂改的痕迹,经营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市民如发现问题,可以通过公示牌上的举报监督电话或城管热线96310进行举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