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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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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有242条道路

被评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达标路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范奕齐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水平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们对城市道路的整体环境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达标路便由此应运而生,记者昨天从市城管市容环卫处了解到,目前国家、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都要求施行责任区制度,每家每户种好“责任田”。通俗地讲,责任区达标路制度要求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目前我市共有242条道路被评为责任区达标路。

  市城管市容环卫处市容科胡逸民说,“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容环卫的长效管理和覆盖效能,以最佳的管理成本获取最优的社会效果和环境效果,我市从2005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达标路创建活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责任区达标路制度主要是针对沿街店铺或责任单位提出的要求,需达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的标准。

  这些要求的提出首先要求沿街店铺和责任单位种好门前“责任田”,不能将门前区域占为己有,对那些习惯了在门口摆摊的商家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因为在他们眼中门前的区域是属于自己的“私有空间”而非城市的公共区域。“在推进达标路的过程中,配合执法人员一次次的上门劝说,文明宣传等,逐渐得到了市民的认同和谅解。”胡逸民说。

  另据市城管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共有242条道路被命名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达标路”。

  “大部分区域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都很扎实,已命名道路两侧责任户的责任区划分和责任书签订率基本达到100%。”胡逸民说,“但次要道路、小街小巷、河道、城乡接合部和交界处的签约率普遍较低,仍存在责任空白。”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城市闲置地块、城乡接合部、建筑红线退让部分以及未移交管理部门的新建道路等区域推进还不到位,已成为责任区制度落实的软肋。

  按照《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沿街店铺或责任单位有劝阻、制止责任区域内发生损害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义务,并可以向城管执法部门96310举报,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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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