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一丹 记者昨天下午从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据宁波市统计局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05.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7.2%,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225元,同比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90元,同比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实际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2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收入中位数28687元 农村居民收入中位数17414元 对于居民来说,最关心的是自己的钱袋子。从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对全市2980宅收入抽样调查数据来看,城镇居民中,有65.8%的调查户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农村居民中,有70.9%的调查户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比上半年分别提高5.5个和1.3个百分点。 不过,也有居民可能会觉得,自己并没有深切感受到钱袋子“鼓了起来”。对此,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副队长陈斯恩做了解释。据其介绍,纳入统计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除了工资、奖金等常见收入外,还包括单位缴纳的公积金、房屋出租所得、家庭存款利息等。“有些收入并非直接以现金形式,因此居民可能对这部分收入的感受不是太强烈。”陈斯恩称。 同时,陈斯恩也提到,在对全市居民收入抽样调查统计中,收入分布没有呈现正态分布,而是呈偏态分布,大多数居民人均收入实际上会低于平均数。“从我们的统计来看,前三季度收入低于平均数的城镇居民家庭比重达65%,农村居民家庭比重达60.8%,这也是大多数人会感觉公布的平均可支配收入偏高的原因。”陈斯恩称。 而从另一个更加直观的统计数据———收入的中位数(即按户人均收入由低到高进行排队后处于最中间位置的收入)来看,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常住居民收入中位数为28687元,农村为17414元,分别比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值要低5538元和2576元,但同比增幅分别比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要高2.9个和2.7个百分点。因此,大家实际上不妨从中位数来衡量一下自己的收入情况,看看自己到底是属于收入偏高的那50%群体,还是属于偏低的50%群体。 乡村消费增长高于城镇 网络零售额增速飞快 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7亿元,同比增长13.4%,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实现商品销售额9666.3亿元,同比增长16.6%,增速比上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全市网络零售额341.4亿元,同比增长89.2%,增速居全省首位,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5.3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我市限上社零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从城乡看,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728.4亿元,同比增长12.6%,乡村实现零售额368.6亿元,同比增长17.7%,乡村增速快于城镇5.1个百分点。 从限上主要商品类别零售增长情况来看,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成为拉动我市社零增长的大头,两者在前三季度分别实现零售额392.1亿元和14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1%和12.1%,合计对限上社零贡献率为42.7%。同时,家居装潢类商品零售额保持快速增长,前三季度累计增幅达41.5%,其中家用电器、家具、建筑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29.2%、41.1%和156.2%,成为前三季度消费市场一大吸睛之处。不过也有调查显示,不少企业认为家电、家居建材等消费与房地产息息相关,虽然眼下楼市“限购令”取消,但房地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因此家居装潢类商品后市需求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大。 值得关注的是,自我市大力推动“电商换市”以来,一方面各县(市)区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网络零售发展,宁波本土电商平台纷纷试水;另一方面,随着电商氛围日益浓厚,居民对网络消费的需求也持续稳步增长。前三季度我市居民网络消费额达357.56亿元,同比增长47.88%,总量排名仅次于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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