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冯筏) 有商标的啤酒瓶盖能兑钱,没商标的只能当废品卖,酒水促销员方某从中发现了“商机”,找人制作啤酒品牌商标,将大量无商标瓶盖“变废为宝”,卖得26000多元。方某没想到的是,她这种投机取巧行为触犯了法律。昨天,方某被奉化法院以诈骗罪论处。 方某曾做过酒店服务员,后又在夜宵广场做酒水促销生意。方某发现,夜宵摊卖的啤酒瓶盖都是没有贴商标的,而且一般店家都是把这些瓶盖收集起来当废品卖,一公斤只能卖1元。这让方某看到赚钱的机会,因为她做酒店服务员时,酒店可以拿带商标的啤酒瓶盖从经销商那里兑钱,一个就能兑1.5元。 于是,方某先以0.1元一个的价格从夜宵摊收购了大量无商标啤酒瓶盖。然后,她到义乌花了1600元请厂家制作了2万个某啤酒品牌的商标。方某将这些商标转贴在瓶盖上,然后分批向经销商兑换。在短短两个月多时间里,方某就用瓶盖兑了26790元。 因为有人大量兑换单一品牌的啤酒瓶盖,酒水经销商起了疑心。之后经销商找了专门瓶盖制作公司进行鉴定,发现收进来的大量瓶盖的商标都是假的,于是报了警。 昨天,奉化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方某最终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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