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姜栋 李峰 从昨天开始,江东区各个路口的交通志愿者里,将可能编入交通肇事或者醉驾的服刑人员;参加交通培训讲座时,也能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要上台现身说法,讲述自己违法的经历,作为反面教材,警示大家引以为戒。同时,在小区门口,市民还可能会收到他们分发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昨天,江东区人民法院联合江东区司法局、江东区交警大队推出全省首个短期社区服刑人员交通义工活动,这次活动主要针对交通肇事、醉驾等缓刑人员开展专项法制教育,让他们参与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交通执勤和交通法规社区宣传等。 社区服刑人员称受益匪浅 昨天,20名酒驾、醉驾的矫正人员分3路在江东交警大队民警带领下走上街头,和交警一起处理现场交通事故,和交通志愿者一起从事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宣传等工作。 矫正人员张某,随民警在百丈路一路口处理一起现场交通事故。民警处理好事故后,张某协助摆放事故路段的标志。事后,张某说:“这种社区矫正活动挺有意义,我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同时也切身体会到安全行车的重要性。” 张某今年5月份醉驾被抓,10月份被江东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两个月。张某说:“现在,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当时的行为实在太不负责了,不仅害了自己,甚至还可能会危及他人,幸亏及时被交警抓住,没有酿成很严重的后果。” 据了解,社区矫正改造内容除了参与路口执勤,协助交警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劝导外,还有到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点观看交警安全警示片,听交通安全培训讲座及开展现身说法;协助社区民警,深入居民社区开展颁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录像等各类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社区矫正考核奖惩分明 2012年,江东区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的无缝衔接。目前,对工作室短期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不少于8个小时,严管对象不少于10个小时;每月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严管对象不得少于12个小时。 短期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表现会被纳入考核评分:多次违纪或者不参加活动的,将予以训诫警告等处分,严重的将予以提请法院撤销缓刑;表现良好、积极者将予以表扬、下调社区矫正管理等级等奖励,遇突发情况有立功表现者,将提请法院予以申请减刑。 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有一定条件限制。宁波市司法局社会矫正管理处处长说,首先是犯罪情节轻微的缓刑人员,其次就是在本地有固定住所、有暂住证。另外一点,就是要有监护人。监护人可以是父母家人,也可以是公司领导。 “社会矫正很重要的一点意义,就是将一些外地户籍的缓刑人员纳入了进来。有些缓刑人员虽然户籍是外地的,但从父母一辈就在宁波打工,老家都没有什么亲人了,让他们回老家矫正显然不现实,就成了脱管人员。如今江东区推出这种管理模式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脱漏管问题,为社会的维稳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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