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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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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孕妇组团到大超市行窃

四天里偷了价值四万多元的奶粉和白酒

  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丁川 焦川) 短短4天,江东、镇海、北仑、余姚等地多家大型超市的奶粉、高档白酒、燕窝等物品被偷,损失总价值超过4万元。经过警方侦查,犯罪嫌疑人是1名男子和5名孕妇。近日,该团伙被镇海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男子刘某今年44岁,湖南人,从老家外出各地打工。今年5月,他在广州打工时碰到老乡娟娟(化名)。娟娟当时已经怀孕了,找到刘某就是请他运一下偷出来的东西,还承诺刘某,事后一定给他好处。今年6月,刘某就跟随娟娟等3名孕妇从广州乘坐火车到宁波。

  一下火车,这4人就开始寻找下手目标,因为对宁波不熟悉,他们干脆叫了出租车在城市里转悠。找到一家大型超市后,刘某在外面守着,3名孕妇背着准备好的双肩包走进超市里,她们的目标一般都是比较固定,奶粉、高档白酒、燕窝等补品,没有防盗扣的商品拿到监控盲区再放进背包,有防盗扣的,则用事先准备好的解码器解掉后再放到包里。出了超市后,孕妇再将赃物交由刘某统一运到四人暂住的宾馆里。

  就这样,短短4天时间内,刘某等四人先后在江东、镇海等地的6家大型超市窃得奶粉40余罐、高档白酒10余瓶、笔记本电脑2台、燕窝等高档补品数盒,总价值超过4万元。偷到的东西,他们分类打包好邮寄到广州,再由专人去卖掉,事后,刘某分到数千元赃款。

  7月27日中午,刘某跟随5名孕妇(除了之前的3名孕妇外,还有2名孕妇是新加入的)坐火车准备到杭州的超市去偷东西时,在火车上被民警抓获。

  近日,刘某等人被镇海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说,犯罪嫌疑人故意利用“孕妇”这一特殊身份实施盗窃等犯罪行为,殊不知这样投机取巧并不能成为她们逃避罪责的借口,等待她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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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