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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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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宁波晚报》的故事

  罗忻怡

  11年前的某个早晨,一个高中女生骑着单车飞驰在街道上。眼看表上的时刻步步逼近早自习的时间,她又加紧踏了几下。正值交通高峰,马路上人流密集。她无暇去关注,只想着尽快赶到学校。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几分钟后发生的事,竟让她上了《宁波晚报》的头版。 

  这个高中女生就是我,而这之后发生的事就是我和《宁波晚报》之缘的开始。我和晚报的故事也许并不那么感人,也没那么欢乐,甚至有些曲折,却是我每每跟人聊起过往经历时都会提到的事。

  在交通繁忙的要道,我和一位同样骑着单车的中年人擦肩而过,却不小心将他连人带车撞倒在地。事情发生得突然,我有些惊慌。去搀扶他时,这位中年人似乎面露痛苦之色。但他认为不会有什么大碍,还让我赶紧上学去。事发后跟朋友谈起此事,我只把它当成上学路上的小状况。

  可不承想,第二天我就成了《宁波晚报》头版寻找的那个骑车撞伤人的女高中生!那时候家里并没有订阅晚报,直到第三天,朋友指着标题问我时,我才知道这一撞可不得了。伤者是位外来务工者,家境贫寒。事故后他越发觉得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才发现竟然盆骨骨裂,无法继续工作。他家里还有一位前不久刚出了车祸卧病在床的妻子,生计艰难。我越看越焦急,因为这时已是事发两天了。由于新闻第一天见报后伤人者毫无音讯,已有很多热心市民开始在《宁波晚报》上劝说这位肇事姑娘站出来。 

  放学后我捧着连续两天的报纸回到家,思虑着如何去处理这件事。父母了解情况后,虽然有些忧虑,但最终还是把决定权交给了我。当时我还未成年,但他们相信我能做出正确的决定,也尊重我的选择。第二天一下课,我就给《宁波晚报》打了电话,到现在我还清晰记得,当我说“你好,我就是那个撞了人的女高中生”时,电话那头传来的激动人心的欢呼声。负责报道此事的记者李锋,我喜欢叫他大叔,因为他热情洋溢又温和善良。见到他时,他满脸笑容地告诉我,他真的很高兴,我能站出来承担责任。之后,事情变得很顺利。受伤的叔叔因为义务献血有一份公益保险。因为我的作证,他拿到了足够用以治疗的费用。

  就是那几天,我似乎汲取了足以影响我将来为人处事的能量:父母亲的支持,李锋大叔的鼓励和劝慰,朋友义无反顾的陪伴,还有《宁波晚报》上那些热心读者的鼓励和批评……这些都让我明白,我做出了正确的决定,也让我在未来更坚定地去做一个正直的人。 

  值此《宁波晚报》创刊20周年之际,提笔写下这个故事,既是对《宁波晚报》的感谢和祝福,也是对李锋大叔的纪念。高中毕业时,李锋大叔还给我来过一次电话,希望我以后能继续保持初心。如今,李锋大叔已去世三年多了。我想我可以很骄傲地告诉他,我没有让他失望,我不但依然很正直健康快乐地生活着,还同样进入了媒体行业,在媒体圈努力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

  征文体裁不限,字数一般不要超过1000字,投稿人要留下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如果有和稿件内容相关的照片可同时投稿。投稿方式:书信投稿、网络投稿均可。书信投稿邮寄地址:宁波市灵桥路768号宁波晚报社编辑部,请注明“我与晚报20年”字样;网络投稿电子信箱:nbwbpinglun@163.com。截稿时间至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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