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微播报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试用期间不能无理由辞退职工

  赵小姐:我一个同学今年毕业后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前几天试用期快到期时却被辞退,单位也没有说任何理由。请问这家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法规?

  我们来帮你: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试用期可认定为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只有在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在试用期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但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职工以欺诈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罗湘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