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舒奕 通讯员 陈红辉) 通过快递公司投递的护照,原本承诺一天时间即可送达,结果整整“迟到”了两天。而因为护照“迟到”,两名消费者错过了从杭州往返韩国首尔的航班,价值总计7000元的国际机票就此打了水漂。这笔损失该由谁来埋单呢? 据了解,这两名消费者分别为市民胡先生和他的同事。据胡投诉,他们原计划于11月20日乘坐“杭州—首尔”的航班,前往韩国公干。当月12日,胡先生通过鄞州区五乡镇某快递公司将护照寄往杭州,让杭州的朋友协助办理签证。“寄件时,快递公司跟我说11月13日即可送达,所以当时还是比较放心的。”他说。 岂料,直到13日傍晚,他杭州的朋友仍然不见快递员露面,心急如焚的胡先生只得主动联系快递公司。“经过几轮查件,对方得出的结论竟然是:‘这份放有护照的快递找不到了’!”这下胡先生迷茫了,因为他知道一旦错过了办理签证的期限,不光已经预订好的往返机票费用7000元要打水漂,就连公干业务也无法按时处理了。 时隔两日,尽管快递公司打电话告知胡先生其快递已经找到,并将快递送到指定地点。但是,“即使当天立刻拿去办理签证,也已经无法在11月20日前完成相关手续了!”最后,胡先生一行无奈放弃了11月20日去韩国首尔的计划。 事后,胡先生认为此事过错全在快递公司,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应由对方承担。然而,由于胡先生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当时的承诺内容,与快递公司交涉一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胡先生选择向鄞州区消保委五乡分会求助。经消保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快递公司最终同意赔偿损失机票费用的一半,即3500元钱,胡先生对此也表示同意。 据了解,今年“双十一”后的10天时间属于快递高峰期,我市各家快递公司高负荷运作,收件、投递件数量大幅增长。“每名快递员的日投递数量达到平日的两至三倍,高强度工作中,各环节的出错概率相应增加。”我市一快递企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正因为如此,近段时间发生的关于迟到件、丢件、送错件等相关纠纷也较平日来得多得多。 对此,消保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日常寄件尤其是在快递高峰时段寄件时,应妥善保管收发快递的相关票据,而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最好留下书面依据。这样,事后一旦遇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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