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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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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猎狐行动”
抓获外逃嫌犯9名

12月1日为自首最后期限

  本报讯(记者 戴伟龙 通讯员 陈志达 孙波) 市公安局昨天通报,截至11月25日,我市公安机关在组织开展的追捕境外经济逃犯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已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9名。

  据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介绍,自“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警方采取多种措施“猎狐”。一是“劝返”,通过逃犯亲属展开工作,规劝境外逃犯回国投案;二是“境外缉捕”,派出境外追逃民警随公安部组织的追捕小组赴境外缉捕逃犯;三是主动出击,巧妙抓捕。

  在9名落网人员中,有7名是被警方主动出击抓获的,2名是在接受警方的规劝后自动回国投案自首的。这9名人员分别潜逃在澳大利亚、日本、菲律宾、越南、缅甸和我国的香港、台湾等地,出境潜逃时间最长的已达16年,涉案金额最高的超过千万元。

  警方强调,据公安部等4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敦促在逃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今年12月1日之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人员,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前离自首到期日仅剩两天,警方希望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抓紧时间,不要错过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只要在12月1日前,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向公、检、法机关或通过我驻外使领馆自动投案,并随后回国到案的,均可视为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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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