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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医联体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示意图。严勇杰 制图 |
□记者 林诗舟 通讯员 童峰 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召开的宁波市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试点工作启动会暨签约仪式上获悉,为了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市首批以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和高新区等中心城区为试点区域,以市李惠利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宁大附属医院、鄞州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二级及以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组建5个区域医联体,重点围绕区域资源整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合理双向转诊等6个方面开展工作。 力争到2016年,实现辖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就诊率达到70%以上,三级医院普通门诊人次下降10%以上,平均住院日控制在10天以内,区域外转诊率明显下降,初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 医生 名医定期下基层坐诊指导 加强基层骨干医师的培养 近年来,由于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不强等原因,导致老百姓对基层医疗机构不信任,无论大病小病都去大医院就诊,使得大医院严重超负荷运行。 我市成立首批5个区域医联体后,一方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选拔一批综合素质好、临床基础扎实的中青年骨干医师,由医联体牵头医院安排相应专科的副高级以上专家担任导师,负责临床带教工作。同时,还会定期安排医联体内的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帮助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成长为具备全面扎实的临床医学知识、拥有较强的常见病、多发病处理能力的专业人才。据悉,今年江东、海曙两个区已创新实施了社区首席医生制度。有利于吸引优秀医疗人才留在基层,同时吸引群众就近到基层就医。 另一方面,由牵头医院安排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查房、坐诊、会诊、讲座等各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在区域医联体内推广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积极鼓励医师(含退休医师)在夜间、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段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点执业。 药物 医联体内基本药品保持一致 基层配药种类和数量将放宽 记者了解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由于基药目录自身的缺陷,导致了常见病、多发病的相关药品在基层医疗机构无法配备,大量慢性病人为了单纯配药而不得不去大医院再次经历挂号、候诊、开药、付费、取药等一系列环节,既浪费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又加重患者的就医负担。 针对这一情况,我市将完善基层药物配备政策。区域医联体,会充分考虑各成员单位的诊疗特色和辖区群众的实际需求,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适当增加慢性病、多发病及相关专科药物的配备种类,并在医联体内保持一致。 据悉,第二版国家基药目录即将在我省正式实施,省卫计委也出台了《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外常用药品清单》。最近,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正在联合制定宁波市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用药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进一步放宽13种常见慢性病治疗用药的种类和药量限制。其中,有133种药物的配药量将放宽到1个月,68种药物的配药量将放宽到2个月。届时,对于长期稳定服药的慢性病患者而言,不仅药品种类统一且有保证,而且还可通过大幅提高配药量上限减少配药次数,有效缓解在基层医疗机构“配药难”的问题。 费用 基层就诊免收10元诊疗费 并提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随同此次医联体政策一起出台的还有《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明年起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家庭医生签约后,服务期内可免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次10元的一般诊疗费。 届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将结合自身情况,开设或适当扩大病房规模,无病房的设立家庭病床,由医联体统一管理,主要收治本辖区需要住院治疗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必要时根据患者病情和意愿合理优先安排转诊,对医联体内的双向转诊开通绿色通道,可直接办理转诊会诊或入院手续,并帮助病人预约上级医院专家、病房床位和各类检查检验。 此外,还将适当调整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保住院起付线,调整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医院、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分别为300元、600元、1200元,并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对于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经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转诊到综合性(或专科)医院住院的(特殊病种住院除外),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今后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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