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伟 通讯员 徐燕) 为鼓励更多的工业企业通过电商拓展业务,8月初,我市出台了支持工业企业电商换市的“三年计划”,其中提到未来三年会设立一笔专项支持资金,每年不少于1200万元。 而昨日下午,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这笔专项资金到底什么样的企业能申请、如何申请已有了明确办法。 根据记者拿到的这份由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宁波市工业企业“电商换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只要在我市注册的规上独立法人工业企业,无论是在第三方平台开网店还是自建官网都可以申请补助。 其中,企业无论是以自营或委托服务商代运营形式,申报年度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不含C2C平台)至少新开设一个零售终端,且在各类平台年网络实际销售总额达100万元以上的,每家企业可一次性获2万元补助,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地为宁波的再增加补助5000元。 企业自建非独立核算官网销售平台并上线运行1年以上,申报年度官网年销售额分别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和5000万元以上,按其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的平台推广费用分别给予一次性20%、25%和30%的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 而且,如果普通工业企业电商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和5亿元以上,石化、钢铁等原材料企业电商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10亿和20亿元以上,将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补助。若企业3年内连续进档,则从第二档开始补助差额部分。 另外,根据该办法,我市每年还将在有专门的电商部门、从事电商业务2年以上、电商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电商销售年增幅保持在30%以上的工业企业中,评选不超过20名工业企业电商应用示范典型,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最给力的是,以上各种补助政策企业都可以兼报,金额可以累计。按照政策,假如有一家企业电商均满足以上各项申报条件,也被评为市工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最高将可一次性获得82.5万元的补助。 此外,根据该办法,申报工作一年一次,每年年初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申报通知,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企业届时向企业所在地经信局(经发局)提交相关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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