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戴伟龙 今年10月30日傍晚,市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1辆私家车在江北育才路繁景花园附近路段疯狂撞人,造成1死4伤(本报10月31日曾做过报道),肇事者潘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江北警方刑事拘留。昨天,这一事件有了新的进展,记者从江北警方获悉,经鉴定,事发时潘某有精神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故依法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汽车连续撞倒多人 10月30日傍晚,正值交通晚高峰,江北育才路上车辆行人拥挤。17点22分,一辆原先停在人行道上的银灰色大众高尔夫轿车在从人行道开下来进入车道时,撞到了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子。 接下来的一幕,让众多目击者始料未及,肇事轿车不但没有马上停下来,反而离开了现场,在过了红绿灯后,加速逆行开到了对面的车道上,又接连撞上了4位骑车人。有目击者陈述,当时肇事车辆车速至少有70码,就像推土机一样,迎面撞向行人,直到肇事轿车左转撞上了路边的大树,这才停了下来。肇事轿车撞树后,脸色发白的肇事司机就一直坐在车内,直到交警赶到,才把他从车里拉出来。此起事件共有5位行人被撞,事后现场勘测表明,从第一个到第五个人被撞,足足有150米之远。 随后,救护车赶到,把5位伤者送到了医院。其中1位57岁的女子送到时已经死亡,其余4位伤者经抢救均脱离了生命危险。 当天晚上,江北交警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本地籍驾驶员潘某已被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据记者了解,肇事者潘某被江北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拘留。 肇事者无刑事责任能力 肇事者潘某系宁大附属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他到底为什么会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对此伤亡者的家人和社会各界均十分关注,社会上一时流传着多种说法。有人说,潘某是得了绝症,因为厌世才做出如此举动的;也有人说他可能是喝醉了酒或者吸食过毒品,还有人说他当时是精神病发作了。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江北警方对肇事者潘某进行了精神病司法鉴定。12月17日,几位伤者和死者家属均接到了江北公安分局的一份关于对潘某的医学鉴定意见通知书。这份通知书称,鉴定结论显示,潘某有精神障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故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12月18日,江北警方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这也就意味着潘某的刑事调查已经结束,他将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据记者了解,江北警方在对潘某进行有无精神障碍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时,聘请了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的郑瞻培教授等有关专家。专家鉴定的结果是,潘某系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至于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记者请教了相关律师。律师的回答是,潘某应该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在其无法履行民事赔偿能力时,应由他的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通过去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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