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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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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

男子错汇1万元到他人账户

  本报讯(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于珊婉) 一男子网上汇款,因一字之差将1万元钱错汇入他人账户。而更让他郁闷的是,实际收款人竟然一直联系不上。为了追回钱款,他不得不从温州跑到收款账户开户地宁海打官司。昨天,宁海法院判决了该案。

  李某,温州人,平日里在家做点小买卖。今年2月份,他通过网上银行向一个朋友账户汇款1万元。汇款后,他向对方核实得知对方并没有收到过。于是李某再次登录网银查询汇款记录,这时他才发现把钱打入了名字仅一字之差的另外一个人的账户。

  李某努力回忆这个实际收款人,才想起去年他向对方购买过一本黄页,并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所以对方的账户信息留在了他的网银上。这次汇款时,李某一时粗心就把钱汇错了。

  之后,李某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实际收款方,但只找到了对方的弟弟,但其弟弟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姐姐在哪里。无奈,今年7月份,李某从温州来到宁海,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实际收款人告上了法院,要求其归还1万元。在起诉时,李某还申请诉讼保全,法院通过银行查询得知,李某汇入的那1万元钱仍在被告账户,并没有转移或取走,法院通过正常程序冻结了被告账户里的钱款。

  因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了解了相关情况,核对了李某提供的证据后,认为被告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属于不当得利,应予归还,最终作出缺席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接下来,因为联系不上被告,法院将判决书公告送达。待判决生效,且履行期届满后,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方可拿回那1万元钱。这套程序走下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李某最快也要在两个半月后才能拿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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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