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明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有关要求,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昨天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高度关注社会民生 扎实做好关心群众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要求,到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去,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解难帮困送温暖等活动。做好困难优抚对象和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城乡孤老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落实好扶持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等实现就业。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保障节日市场供应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群众消费需求,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组织开展以年节为主题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科学调度春运资源,保障“两节”运力供给,强化交通疏导管控,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让群众出行安全便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集贸市场、建筑施工、娱乐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善气象信息预报机制,落实恶劣天气应急防范措施,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厉行廉洁从政规定 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 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以及我市“20条措施”,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坚决杜绝各种“节日腐败”现象。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违规饮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借用各种名义滥发钱物搞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土特产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落实值班备勤制度 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落实备勤处突力量,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公安、消费、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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