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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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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半年以上的重点人群
可就近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

  市民周老伯:今年5月1日起,宁波实行新型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我目前跟随儿子居住在鄞州区潘火,但是户籍所在地依然是在江北区孔浦,届时我能否就近与所住小区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

  

  我们来帮您: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意见》,今年5月1日起实行的新型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重点是面向辖区内的常住城乡居民,现阶段以慢性病病人、60岁以上老年人、0至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其他人群可以结合家庭医生基本服务规范和基本服务包的内容,根据辖区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特点和服务能力,提出服务需求。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意见中所提及的重点人群,原则上首先应该选择与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签约。但是考虑到像周老伯这样的情况现实中普遍存在,因而在某辖区居住长达半年以上,但常住户口不在该辖区内的重点人群,也可在该辖区就近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范围外的城乡居民的签约工作,还需根据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而定。

  记者 林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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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