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6日获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9日将公开审理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 2014年12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提起公诉,当日即获法院受理。 2014年8月14日,北京警方在东城区将陈祖明、柯震东及助理孙某等多名涉毒人员查获。随后,陈祖明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柯震东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经初步审查,陈祖明、柯震东承认了吸食毒品大麻的违法行为。警方随后在陈祖明住所内缴获毒品大麻100余克。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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