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张立 董建亚) “民政部门说,我以后不能再享受低保金了,因为我儿子名下有一辆面包车。可是,我家连电动车都没有,怎么会有钱买面包车呢?”段塘街道南苑社区的76岁老人丁阿婆最近很着急。 据南苑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丁阿婆家庭情况不太好,她早年丧偶,含辛茹苦抚养两个儿子长大,现在和有语言障碍的小儿子一起住在一间简陋的房子里。5年前,社区为老人办理了低保,并申请了慰问补助。 然而,去年年底,海曙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丁阿婆家有一辆面包车,按照有关政策,她不能再享受低保了。 “我快八十岁的人了,小儿子没工作也不会开车,怎么可能买车?”着急的丁阿婆找到了社区。 社工小郑帮丁阿婆联系了车管所,“老人家怀疑,是不是小儿子用自己身份证帮别人进行了登记,因为他的身份证已经有三年不在身边了。” 车管所工作人员很快帮忙找到了线索。经查实,这辆面包车的所有者是一位姓毛的男士。 据毛先生说,他和丁阿婆的小儿子是多年好友,当时买这辆车时,身份证没带在身边,中介说可以先用朋友的身份证进行登记,这才将车辆登记在了丁阿婆小儿子名下。他说,没想到会对丁阿婆一家造成困扰,感到非常抱歉,这几天就去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昨天,丁阿婆来到南苑社区居委会,对热心帮忙的社工表示了感谢,小郑也不忘提醒丁阿婆和她的小儿子,身份证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能轻易借给他人,“如果丢失了,可以来社区,我们会帮你们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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