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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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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督促相关单位
对沉船依法进行打捞处理

力争在3个月内解决问题

  《违法水上餐厅半沉姚江无人问》后续报道

  本报讯(记者 张寅) 昨天,本报刊登《违法水上餐厅半沉姚江三年无人问》后,引起了市级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下午,市纪委监察局听取了市水利局、江北区政府、宁波海事局、市水陆公安分局(原市水上公安分局)等4个单位就沉船相关问题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督查意见。

  由于该沉船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法定监管主体不明确。会上,各单位就沉船打捞处理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明确了各自责任。

  市水利局三江河道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据船舶资料记录,这艘船名为“浙宁波趸0088”,建成于1997年,船长24米,宽11.6米,由3个水泥船拼接而成,吃水深度5.8米,总吨位156吨。船舶所有人为江北区什锦堂餐饮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0年取得船舶所有权,并在没取得任何许可证照的情况下将船舶改造成水上餐厅,因经营惨淡,开业不久就停业了,船也弃置江上。2012年“海葵”台风致使该船沉没。沉船位于姚江大桥上游不远处、主航道附近,如不及时打捞,将对姚江大闸和姚江大桥的安全以及即将开通的杭甬运河主航道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将影响姚江汛期正常排涝。由于船舶在装修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工字钢构件,水下打捞切割难度比较大,打捞费用较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船舶所有人是打捞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宁波海事局也曾为此找过船舶所有人,但没有得到有效回复。

  会上,各单位主动担责。市水利局负责人表示,作为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自觉担负起解决该沉船问题的主体责任,抓好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尽快拿出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沉船打捞处理工作;江北区政府表示将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宁波海事局表示将履行好船舶登记管理职责,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打捞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水陆公安分局表示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各单位将于近日启动相关程序,开展联合执法,严格依法办事,并力争在3个月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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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