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罗湘波 上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由此中国有了第一代独生子女。然而,随着社会老龄化进展,独生子女家庭一旦出现失能老人,给所在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市人大代表陈军浩提出了独生子女家庭“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建议从老年食堂、医疗保障、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等方面给予扶持。 现状:一个失能老人拖累整个家庭 “4个老人、2个年轻人、1个小孩”,随着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年轻人背负起“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责任。然而,如果独生子女家庭中,有老人出现失能的状况,更是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北仑大碶街道的刘老伯在老伴帮助下,每天重复做着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等一些起居动作。刘老伯65岁,患有帕金森症10年,属于完全不能自理状态。于是家庭分工成了女儿女婿赚钱看病,老伴在家照料生活起居。 帕金森综合征的基本治疗,需要刘老伯每月花上近5000元。女儿女婿两人赚的钱,一半就花在了刘老伯的治疗上。刘老伯的女儿肩上挑着重担:小孩要读书,一个老人一年6万元看病,另外还有3个老人需要赡养。 陈军浩说,目前宁波市失能老人比例已经占到人口总数的2%。国家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失能老人的医疗费用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而言,压力很大。 困境:失能老人缺乏医疗保障 对于失能老人,国际上有准确的定义,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则为重度失能。 也就是说,家庭中一旦出现1名失能老人,至少1人没法工作,专职照顾老人。而往往一些导致失能的疾病,又缺乏医疗保障。 以刘老伯的帕金森综合征而言,50岁以上的患者占总患病人数的90%以上,阶段治疗费用在每年8000元至10万元不等,属于慢性进展性病程,病程期长达15至20年。 然而,帕金森综合征、渐冻人、脑萎缩等神经中枢系统疾病,没有列入宁波的城镇居民医保特殊病种范畴,这些失能老人的独生子女需要面对长期沉重的经济负担。 建议:完善医疗养老保障机制 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宁波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65.48万人。陈军浩建议完善医疗养老保障机制,尽快出台对独生子女家庭失能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帮扶政策。 为此,陈军浩建议实行医疗“减负”,将费用大、负担重的帕金森综合征、渐冻人、脑萎缩等神经中枢系统疾病,列入城镇居民医保特殊病种。同时,建议商业保险机构试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缓解这部分群体的医疗护理负担。 此外,政府和社会机构需要完善居家养老模式。开办老年食堂,以政府补贴和老年人自费相结合的模式,供应一日三餐。进一步探索为居家的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配置社会化的专业照护服务,为失能老人送去无偿或低偿的生活照应、家政料理、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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