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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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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孩玩鞭炮引燃居民楼车棚

2辆电瓶车被烧毁,所幸无人伤亡

  □记者 马涛 通讯员 周俊

  

  好动的男孩,危险的鞭炮,两者相加之后的效应往往会出乎人们的意料,甚至导致严重的事故。昨天下午,在鄞州东莺新村748号居民楼,两名男孩在楼下玩鞭炮时,引燃杂物,烧了居民楼一楼车棚,导致里面停放的2辆电瓶车和杂物被烧毁,浓烟引起居民恐慌。20多分钟后,大火被消防部门扑灭,所幸火势未蔓延至楼上,未造成人员伤亡。

  车棚里2辆电瓶车被烧毁

  报警人易先生住在3楼,下午5点,他正好要出门,结果推开门就看到楼道里的浓烟,非常呛人。他赶紧关上房门,到临街窗口一看,发现一楼楼道口也有黑烟冒出来,还有一股呛人的焦糊味,意识到起火的他马上报了警。

  “楼下的人很多,一个小孩在那不停地哭,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听说是放鞭炮把楼下烧了。”据易先生说,不一会儿警车和消防车都来了,他捂着湿毛巾随着消防队员下了楼。约20分钟后,楼道里的大火被彻底扑灭。

  据江东彩虹路消防队员小周介绍,起火的是一楼停放电瓶车的车棚,楼梯转角处还有旧沙发、纸盒等杂物,“火很大,2辆电瓶车全烧了,其它的自行车都被我们抢出去了。虽然过火面积不到10平方米,但烟很大,楼道都被封锁了。”

  虽然楼上的居民虚惊一场,但临近春节来这么一出,还是让居民们心有余悸。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多位居民说,当时有两个小男孩在楼下放鞭炮,早就有人提醒过了,但家长不在旁边,两个小家伙也不听,结果真出了事。

  去年全市因玩火导致的火灾40多起

  据了解,民警在现场找到一名约10岁的男孩,据他说,鞭炮是另一个男孩放的。“他把鞭炮塞在泡沫板里头,点燃后就往楼道里扔,炸了一声,过了一会儿那个泡沫板就烧起来了。”男孩说,看到起了火,另外一个男孩吓得跑走了,再也没看到过。

  就在邻居联系这名男孩家长时,看着越来越多的人和民警,原本还算镇定的小男孩哭了起来。不过,民警在现场等了许久,也没有等到男孩的家长。警方表示,电瓶车主希望得到赔偿,他们正在寻找两名男孩的家长。

  记者昨晚就此事咨询宁波开成法律服务所的余嗣祥律师,据他分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与之过错相应的监护责任。如果确定此起火灾由燃放鞭炮引起,16周岁以上的将依法对失火罪承担刑事责任。

  据市119消防指挥中心透露,我市近年来发生过多起因放鞭炮、烟花导致的民房、仓库、车辆起火甚至伤人事件。根据以往案例,在人为引起的火灾中,吸烟、放火及玩火是三大主因,去年一年,放火引发火灾60多起,玩火引发火灾40多起。

  消防部门也提醒广大家长,孩子放假后一定要做好教育工作,不要让他们燃放鞭炮,或是玩耍打火机、燃气灶等火源,远离危险。

  延伸阅读

  根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旦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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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