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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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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洋年货”要注意

香肠、生猛海鲜等
禁止携带、邮寄入境

  本报讯(记者 彭莹 通讯员 周哲 朱运)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置办年货已成为一年一度的全民购物大狂欢。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把采购的目光抛向了境外。大批的海外商品通过海外邮包和“人肉”带回的方式入境宁波。其中也不乏禁止入境的物品。宁波市检验检疫局发布信息,提醒消费者海淘年货时应小心入境禁区。

  日前,一位宁波的消费者就因为购买了海外肉类产品而“中招”。从香港入境的这名消费者,将购买的产自意大利的火腿带入宁波机场,因为属于明令禁止入境物品,检验检疫部门截获之后对其进行了销毁。

  同样是在近期,宁波空港检验检疫部门截获入境邮包、旅客携带模式进境的新鲜鱼类海产品22公斤。

  春节将近,宁波机场检验检疫部门多次在入境邮包、携带物中截获携带外来生物种子的减肥食品,含蛋黄和肉陷的糕点、腊肉、香肠、火腿、生猛海鲜等,都做了销毁或退运处理。

  “通过旅客携带、邮寄渠道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来源、品种、质量及卫生状况不明,随附重大风险难以评估,严重威胁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这些禁止进境的物种或产品,有的本身是剧毒生物,极易直接威胁人及动物安全,有的是外来物种,会造成物种入侵、破坏本地生态系统。”宁波检验检疫局机场办的工作人员解释道。他告诉记者,以肉脯、香肠、海鲜为代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以水果、蔬菜、多肉植物为代表的植物及植物产品,以土壤、标本为代表的其他检疫物均不可通过旅客携带、邮寄渠道进境。

  “钟爱这类商品的消费者也不必担心,可以直接到国内的超市卖场方便地购买经过检验检疫的同类商品,也可通过保税区的跨境购等渠道购买。这些经过检验检疫的商品可以确保质量可靠、卫生安全。”上述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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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