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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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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2万元辅导费,考试还是不及格

法院判培训机构违约退款8000元

  □记者 张寅

  

  一教育信息咨询公司推销“1对1”个性化课外辅导,口头承诺考试成绩提高到及格以上。结果,有学生家长花了2万元辅导费,孩子还是考不及格。于是,该学生家长向法院起诉,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全部辅导费。近日,海曙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判决,教育公司退还部分辅导费。

  为了孩子,家长付了2万元辅导费

  市民蒋先生女儿在读高中二年级时,数学成绩比较差。2013年年底,小蒋同学接到宁波聚善德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一个营销电话,表示可以提供个性化课外辅导,帮助她将数学成绩提高到及格以上。小蒋将此事跟父亲蒋先生说了后,一家人商量一番后就参加了这个培训机构提供的“1对1”个性化课外辅导。

  2014年1月5日,蒋先生与宁波聚善德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个性化课外辅导委托协议》,教学课程实行“1对1”个性化课外辅导。为此,蒋先生为女儿花了2万元辅导费。

  辅导后,孩子数学成绩未见提高

  蒋先生向法院提供了女儿高中二年级数学学科3月考试试卷、2014年6月学生成绩单、高三数学第一学期摸底考试试卷、高三数学9月份考试试卷各一份,证明女儿参加辅导后数学成绩不但没有提高,有几次反而更差。

  花了这么多钱,又费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结果女儿考试成绩一点没提高,蒋先生咽不下这口气。去年11月24日,蒋先生以培训机构未能兑现提高女儿数学成绩的合同承诺,将其告上海曙法院,诉求退还2万元辅导费,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公司称,合同没有约定培训目标

  该培训机构答辩称:他们一直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为蒋先生的女儿提供“1对1”教育培训服务,双方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双方的教育合同中没有约定培训的目标和所必须达到的效果,故蒋先生认为他们提供的培训没有使其孩子数学成绩得到提高,进而请求退还培训费用的理由和请求,超出合同约定,属于无理要求。

  法院认定,该培训机构合同违约

  海曙法院审理后认为,合同签订后,原告蒋先生依照约定支付了全部款项,被告也完成了全部教育课程。原告主张与被告口头承诺将孩子的数学成绩提高到及格以上,但原告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故原告以此要求退款,法院不予采纳。但是被告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存在服务上的瑕疵,学生培训档案不全,承诺选派优秀教师授课,但实际未能选派具有教师资格的老师进行授课,培训期间更换了多名老师。故培训机构履行行为不符合约定,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考虑到培训机构授课的实际成本,法院酌定减少价款8000元,退还学生家长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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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