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毕业生中考有何规定?回中心城区升学的考生要办什么手续?城区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宁波市教育局近日出台中考政策,对2015年中心城区(海曙、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作出规定。 按规定,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及直属初中学校毕业生,将于3月31日、4月1日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中心城区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分2次在网上统一填报志愿。 报名 四类考生城区参加中考有特别规定 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的省外考生(不包括港澳台),2015年要在中心城区报考高中段学校的,需同时符合三大条件(详见2月17日第2版)。不符合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条件的学生,2015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 户籍在中心城区、初三在中心城区外就读,要求回中心城区升学的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于3月27日、28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设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内,地址:开明街89号)办理报名手续。 未取得就读地电子学籍的中心城区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中心城区升学的考生或缓考学生,于4月25日参加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及认定。 志愿 中考志愿分2次填报 志愿怎么填?按规定,中心城区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分2次在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学生志愿填报统一网址为:zkzz.nbedu.net.cn/xs.aspx,登录账号为各自的报名序号,密码为各自的身份证后6位(建议各位学生登录后及时更改密码)。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5日上午8时至6月16日17时,考生估分在网上填报三类志愿。第一类为面试合格、报考学前教育本(专)科考生,报考“3+4”职业教育试点班级考生;第二类为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相关的1个普高志愿;第三类为具有普高定向报名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定向招生的普高志愿。上述三类志愿可同时兼报。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9日上午8时至6月20日17时。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已公布的中考成绩,在网上填报两类志愿。第一类为普高统一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各普高招生剩余名额,在网上依次填报3个志愿;第二类为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志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网上依次填报5个志愿(5个专业)。上述两类志愿不得兼报。 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后,应打印并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名,报毕业学校备案。 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市教育局将在教科网上建立招生宣传平台,统一安排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招生咨询会,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咨询。 录取 市直属高中录取分两个阶段 中心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学业考试前和学业考试后两个阶段。 学业考试前有普通高中保送生录取(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定)和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自主招生录取。 学业考试后,除七年制学前教育本科班、“3+4”职业教育试点班和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提前招生外,普高录取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特长生和定向生录取,特长生录取优先;第二批次为统招学生录取,实行第二志愿比第一志愿降低3分投档,第三志愿降6分投档。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统一批次录取。 中心城区高中段集中录取后,市中招办安排考生与学校进行双向选择,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市教育局中招办印发的分数卡、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报市中招办核准。 中心城区普高与职校、技校的录取纳入统一管理,各类高中段学校在未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未取得考生档案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 成良田 陆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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