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金 通讯员 卢文静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不过余姚法院却在去年3月成立了我市首个家事审判合议庭,专门审理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在家事审判合议庭,法官以“家人”的身份与矛盾双方话家长、说里短,为当事人解心结,缓解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一年来,合议庭劝和了350余对夫妻,还帮助580多位妇女解开了家庭矛盾的心结。 心理干预 驱散心中的阴霾 “法官,真是谢谢你,替我主持了公道。”近日,满脸笑容的姚女士将儿子的喜糖交到了丁金琴法官的手中。20多年前,姚女士结婚不久,丈夫张先生就去外地打工,长年杳无音信,姚女士独自把儿子拉扯大。1996年,姚女士被查出身患癌症,治疗后病情得到控制。然而,身在外地的丈夫向法院提出离婚。考虑到姚女士的意愿和身体状况,法院先后5次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去年8月,张先生再一次向法院提出离婚。丁金琴法官拿到案卷后认为,单纯判决不离婚,无法真正驱除姚女士心底的阴霾。在她的安排下,姚女士来到该院专门设置的心理咨询室,有了一次敞开心扉的机会。 满腹的委屈宣泄之后,姚女士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丁金琴和心理咨询师试图唤起其面对现实的理性和勇气,“说实话,我们很钦佩你的坚强。可是,必须承认现在拥有的是有名无实的婚姻,与其煎熬折磨,不如还自己一个真正的解脱与自由。” 最终,姚女士同意离婚,由丈夫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给姚女士,并补偿姚女士10万元。 据丁金琴介绍,当前婚姻家庭纠纷中很多当事人包括未成年子女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负面情绪。开展适当的心理疏导,能够帮助当事人客观评价自己和他人,引导其做出理性和明智的选择。 至今,该院已通过前期心理干预,成功化解了近20起因离婚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也劝和了350多对欲离婚的夫妻。 “娘家调解团” 提早化解家事纠纷 为进一步发挥妇联系统作为妇女群众“娘家人”所具有的信赖优势,家事审判合议庭以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平台设立家事纠纷调解站,共同为解决家事纠纷尽心尽力。 去年5月,32岁的安徽人赵某因丈夫陈某家庭暴力来妇联请求帮助。接待她的谢霞波建议其利用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保护自己的权益。该院根据赵某的申请,在发出“人身保护令”裁定书的同时,将两口子召集到妇联进行悉心调解。陈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双方最终和好了。 如今,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法官每半个月都会到妇联家事纠纷调解站,为前来投诉或者求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协助妇联做好调解工作,为妇联工作人员宣讲法律知识。 “家事纠纷的处理和普通纠纷不一样,需要我们在贡献自己的专业知识之外,倾注更多的情感,花费更多的精力,借用更多的力量。”丁金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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