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形成国家意志,奏响时代强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6个决议。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陈吉宁、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张德江发表讲话。他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把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建设好、运用好、发挥好,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切实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广泛汇聚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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