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之蓥 实习生 朱瑾璇) 前两天,网友“浙江tiger”向本报报料,宁波国际会展中心挂了许多“严禁外带快餐入馆”的告示牌,觉得这应该是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他告诉记者,“看到这块告示牌,我觉得很不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东部新城的国际会展中心。如网友所说,在会展中心6号楼和8号楼附近,记者就看到6块“严禁外带快餐入馆”的长方形告示牌立在铁护栏上,蓝底白字,看上去挺醒目。除了这些告示牌,在各展馆大门旁的墙壁上,也同样写有“严禁外带食品进入馆内”的字样。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营运部的徐小姐说,这个规定实施已经有好几年了。会展中心1至8号馆都是公司在负责管理,用于平时办展会,不让外带快餐入内主要是出于食品安全考虑。 她举例说,办一个车展,几十家企业参展,每家就有五六十个工作人员,这还不包括演出人员。饭食供应量很大,涉及的人一多,对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公司,相关部门也比较重视。 目前,与公司合作的有两家餐饮企业,都具有集体配送资格,有此类配送资格的餐饮企业在宁波也不多,有的在给学校提供饭菜,对食品安全要求很高。有展会时,这些企业会在场馆内定点销售,并配有提供就餐的地点,提供三菜一汤,价格在15至25元不等。 “如果我们不对外带快餐加以阻拦,会有大量‘野快餐’进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能性也会增加。”徐小姐说,对于在哪就餐,与参展方的合同中并无明确约定,但会口头告知。有的参展人员是自己去外面买,然后再将快餐带进来,公司也没法禁止,只能让保安管着,尽量不让小商小贩进来,“参展商去外面吃没有关系,带进馆原则上是不允许的,我们还是希望能引导他们在馆内就餐。”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杨晓鸣律师说,能否外带快餐,要看双方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仅以食品安全为由,不让带餐进馆显得有些不太合理。他认为,只要馆内有合适的就餐场所,不影响参展环境,应该尊重参展商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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