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伟 通讯员 宣文) 购买花肥也要注意保质期———昨天,我市消保部门发出这样一则消费提示。 近日,江北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在走访一家超市时,发现了一种比较偏门的商品———家庭园艺肥料。该肥料包装上标明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3月初,粗粗一算,存放时间已超过三年。 难道肥料不用保质期?工作人员隔着包装轻轻触摸,感觉里面硬邦邦,已经结块,翻转包装袋前后查看,却始终没能找到关于有效期限的标注。 但包装上的一块标签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撕掉标签后却发现底下藏有“有效期三年”几个字。结合外包装封口处的生产日期,这批花肥明显已经过期。 随后,江北消保委工作人员逐一检查清点了货架上的花肥,发现并督促超市下架过期肥料30多包,后续查处工作也交由相关市场监管所接手。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不是只有食品才有保质期,有些冷门的商品如肥料、办公用胶水、双面胶之类,都有特定的保质期,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务必仔细全面查验商品外包装上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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