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莉萍)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应该怎么评定?近日,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省教育厅公开的征求意见稿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五个方面。 品德表现,主要考察学生在品德操守、责任义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包括家国情怀、尊老爱幼、社会责任、集体荣誉、诚实守信、交流合作、遵守纪律,以及能够客观记录学生道德认知及所获荣誉等情况。 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学科必修和选修课程修习情况及表现,包括必修课程学习内容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以及学科特长及获奖等情况。 运动健康,主要考察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修习、身心素质、运动技能和体育综合素养,包括达标测试、体育运动特长,以及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及获奖等情况。 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音乐美术课程修习与相关艺术活动中表现出的艺术素养,包括艺术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创造能力,以及艺术特长及展演比赛获奖等情况。 创新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实践活动及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包括科学实验、技术操作、职业体验、军训,以及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中形成的作品等情况。 教育厅要求,各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制度,采用写实方法,客观记述每一位学生每学期最为突出的个人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录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系统”。 意见稿中规定,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方式,采用民主评议的方式。组织学生和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进行评定。采用学生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学生互评权重不低于70%。 评价结果分三等,用A、P、E表示,分别代表“优秀”、“好”、“尚需努力”。 评定的内容,需要公示。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签名确认。在高考录取时,高中要把综合素质主要信息提供给大学,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而提供给高校招生参考用的综合素质信息,必须由考生签字确认。意见稿中还规定,各地各学校从2014年秋季入学高一年级新生起(也就是新高考第一届学生),使用新的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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