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陈晓众) 昨天,宁波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今年一季度及3月份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情况。今年第一季度,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3.5%。 据悉,一季度的PM2.5平均浓度是统计了15个区域的平均数值,包括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高新区、东钱湖的8个国控点,以及大榭、杭州湾新区和各个县市区两个站点。 1-3月份,全市15个区域的PM2.5平均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年均浓度限值(35微克/立方米),为5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5%。浓度值最高的是慈溪市,66微克/立方米;最低的是象山县,50微克/立方米。 3月份,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比2月份下降32.8%,与去年同期比较,下降17.0%,这意味着3月份空气中的细颗粒物有明显减少。全市有4个区域(象山县、北仑区、大榭开发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PM2.5平均浓度达标(达标值为35微克/立方米),其他11个区域的PM2.5均值均高于35微克/立方米。其中,浓度最高为海曙区、江北区和慈溪市,浓度值为44微克/立方米,浓度最低的为象山,29微克/立方米。 市生态办此次公布的仅仅是AQI环境空气质量6项指标中一项———PM2.5的情况。“这是因为PM2.5最受市民关注,也是《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要求。”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虽然PM2.5的情况能反映主要的环境空气质量,但不能和各地的总体环境空气质量划上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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