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投资者“跑步入市”“全民炒股”的热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说,投资者踊跃入市,说明大家对中国证券市场充满信心,但不少新投资者对股市风险认识不够。 邓舸说,投资者踊跃入市,希望通过投资股市分享改革创新和经济增长的成果,但不少新投资者只看到炒股赚钱的可能,忽视了炒股赔钱的风险,对股市风险缺少足够的认识和警惕。 他说,为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特别是新入市的中小投资者,要做足功课、理性投资,尊重市场、敬畏市场,牢记股市有风险,量力而行,不要被市场上“卖房炒股、借钱炒股”言论所误导,不要盲目跟风炒作。 此外,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17日强调,证监会始终高度关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坚决、及时处理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为融资融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张育军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出了七项要求:一是要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进一步强化两融业务的合规管理,落实合规责任;二是科学合理来确定融资业务规模,适当控制经营杠杆,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三是加强两融业务风险管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初始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管理等手段,合理确定融资杠杆;四是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等;五是注意防范客户风险,对高比例持仓、持续亏损群体加强规范引导,对风险较高的标的证券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六是加强客户管理,适当性管理要求,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客户专业投资理性投资;七是促进融券业务发展,丰富券源渠道,满足市场融券需求。 据新华社 相关新闻 四部门下发促融券业务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17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券交易,并扩大融券券源。 融资融券业务于2010年3月试点启动,于2011年11月转入常规。近年来融资业务快速发展,而具有一定做空功能的融券业务发展缓慢。此次下发的通知推出市场化的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便利证券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开展融券业务,实现借贷双方自主商定费率、期限等事项。同时,优化融券卖出交易机制,提高交易效率,允许融券卖出ETF的申报价格可以低于最新成交价,融券卖出价款可以用于买入或申购交易所认可的高流动性证券。 通知明确,近期将扩大融券交易和转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至1100只,充分发挥融券业务的市场调节作用,同时加强融券业务风险控制,切实防范业务风险。 基金业协会和证券业协会还配套发布了《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支持公募基金依法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并对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邓舸说,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积极稳妥参与融券业务。各自律组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进一步提高融券交易便利。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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