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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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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妈妈对电梯内吸烟说“不”

她的提醒得到了邻居的支持

  本报讯(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孙静) 乘电梯闻到一股浓浓的烟味,不少人可能会抱怨几声就过去了,但海曙永和居易小区一位妈妈就较起了真:直接在电梯内“发帖”提醒抽烟的人要“有点道德、有点素质、有点涵养”。没想到,这样的提醒一出,得到了不少邻居的支持,还有人给配了张电梯禁烟的图。

  永和居易小区的张女士有个3个月大的宝宝,最近天气特别好,几乎每天她都会带宝宝下楼去走走看看。可是,最近这段时间,在电梯内经常能闻到一股烟味,这让她感觉很差。

  “谁都知道,电梯内空间本来就狭小而且不太通风,一旦有人在里面抽过烟,那种烟味一时是很难散去的。而且乘电梯就那么几秒钟的时间,难道这点时间都不能忍一忍吗?为了提醒个别烟民,我就在电梯内发了个‘帖子’,希望能自重,不要再在电梯这种公共场所内吸烟了。”张女士说,她本来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提醒一下抽烟的个别人。

  在张女士提供的图片中,记者看到她的“帖子”大致是这样写的:也许您只是过一下短暂的烟瘾,也许您根本没把这几秒钟抽烟的事当回事,可是您的无心却让我们整幢楼的居民都被逼吸了二手烟!您可知二手烟的危害?您考虑过别人,那些小孩、孕妇吗?若您有点道德、有点素质、有点涵养,我想请您,请勿在电梯内吸烟!

  在这些文字下方,是不同邻居的“跟帖”,有用红笔写着:“是的,支持!”有的则写道:“关爱老人、妇女、儿童!”还有的不仅打趣地写上了“我最怕烟雾蒙蒙看不清真实面容”,更有直接用红色的水彩笔画上了禁烟标志。

  “这几位邻居有的可能是我素未谋面的,也可能有的是我认识的。看到他们的‘跟帖’,让我觉得自己并不是孤立无援的。”张女士表示,“大家能支持我向电梯内抽烟说‘不’,感觉很欣慰。”

  早在2007年,宁波出台的《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中就涉及到了公共场所的禁烟问题。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托儿所、幼儿园、公共电梯间、公共交通工具内等29类公共场所都是禁止吸烟的。但由于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条例出台8年来,处罚不到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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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