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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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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全面创建
“无违建县(市)区”

  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刘鹏程 路敏艺) 记者从市政府昨天举行的相关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全面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做到申报全覆盖。

  据了解,今年是“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三年,也是我省实施“无违建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一年。我市今年在确保完成1000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和“三改”100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所有县(市)区都要参与创建,确保全市有1个县(市)区1个管委会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各县(市)区有20%乡镇(街道)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今年全力推进四大专项攻坚行动:城乡接合部违建处置行动,以城乡过渡区域及各地行政区划交界处的违法建筑为重点;消危处置攻坚行动,重点是消除危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中的违建,“破墙开门”、影响消防安全、港口安全、水利工程安全、行洪安全的违法建筑,高速公路沿线及桥下空间违法建筑,四供管道沿线违法建筑及其他威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违法建筑;历史遗留违建处置攻坚行动,重点是把原有关部门已作出处罚而未执行的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且未处置到位的违法建筑;乡镇(街道)驻地违建处置攻坚行动,以乡镇(街道)驻地所在村(社区)的违法建筑为重点。

  据介绍,我市今年“三改一拆”行动更加突出转型导向、民生导向、集约导向和生态导向,通过“三改一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明确拆后土地配置向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倾斜,以拆改促进生态保护,以生态保护倒逼拆改,有效提升城乡环境整治的新面貌,让老百姓在拆改中得实惠。

  根据“无违建”创建基本要求,“无违建”创建单位要达到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而且要确保平安稳定,拆后利用率还要在60%以上,并做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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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