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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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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邻里间互相撕打

结果一方受伤一方被起诉

  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王吉) 因为一件琐碎小事,邻里之间大打出手,最后闹得一方受伤,另一方被检察院审查起诉。最近,镇海检察院处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住在镇海某小区的徐阿姨一大早出门买菜,就把自家刚洗好的拖把挂晾在了家门口,可等她回来,却发现拖把不翼而飞了。直到第二天的傍晚,徐阿姨才发现,这拖把被人丢在了一楼平台上。徐阿姨正要拿着拖把上楼,撞见邻居刘女士。刘女士冲着徐阿姨来了一句,“谁让你挂在楼道里的,你挂一次,我就扔一次!”

  徐阿姨回家后,越想越来气,当晚就到刘女士家门口破口大骂。这下,刘女士也怒了,打开门和徐阿姨对吵起来,然后两人又是抓头发又是抓脸。后来,刘女士的丈夫李先生出来将两人拖开。

  第二天早晨,余怒未消的刘女士往徐家门上砸起了鸡蛋。傍晚5点多,刘女士又听到门外传来叫骂声,一瞅,原来是徐阿姨的女儿王某前来为母亲出头。随后,两家人又吵了起来。

  刘女士的丈夫李先生出来劝架,准备把刘女士和王某都拉进屋内,让两人好好说话,没想到,徐阿姨误会了,抄起了拖把狠狠打骂李先生。接着,四个人扭打在一起。突然,一声尖叫,刘女士的小拇指被王某咬断了。经法医鉴定,刘女士属于轻伤二级。

  近日,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移送至镇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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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