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宁波/城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5年05月12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场监管部门
发出消费安全警示

  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张淑蓉) 昨天,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安全警示。春夏季节是河豚鱼、圆尾鲎和割香螺成熟时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经营河豚鱼、圆尾鲎和割香螺及其制品,发现有经营者违法售卖的,市民可拨打12331(96311)举报。消费者切勿误食或明知而冒险食用河豚鱼、圆尾鲎和割香螺及其制品,如有误食且感觉有相关中毒症状的,立即用手指、筷子刺激咽喉催吐,并尽快送医院抢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