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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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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缴物业费,要请专业催讨公司

物业说是无奈之举,鄞州物管中心称并不可取

  □记者 沈之蓥 实习生 朱瑾璇

  

  网友“lorex811124”前日在本地论坛上爆料:鄞州阳光丽园小区物业发出通知,要请专业催讨公司催讨物业费。

  物业为什么要这么做?昨天,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经理。

  物业经理承认有这份通知

  网友“lorex811124”的帖子中有张这份通知的照片,上面是这样写的:“请您在2015年5月15日之前尽快前来物业办公室缴纳2014年之前所拖欠的物业费,对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住户,我公司将委托专业催讨公司进行不定时催讨,并采取一定措施,对二次供水的小高层拖欠水费及物业费业主进行停止供水……”这份通知的落款时间是今年5月6日,由永达物业阳光丽园服务中心发出。

  阳光丽园小区位于鄞州石碶,临近轻纺城。得知记者的来意,物业张经理承认确实有这么一回事,并表示这么做是无奈之举。

  他说,这次收到催缴通知的是阳光丽园1期和2期的欠费业主,这两个小区合计共有1100多户,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达到了260户左右,除了部分空关房或是业主忘记缴纳外,不愿缴费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不少,比如嫌小区不干净、电梯故障、电瓶被偷、家中被盗等。

  “有的已经拖欠三四年,物业费合计近万元。”此次收到纸质催缴通知的约有200户,都欠费2年以上。欠费1年的,物业改用发短信提醒,相比之下,语言要缓和得多。

  想给欠费业主心理压力

  记者在小区公示栏上看到,阳光丽园1期多层物业费每平方米0.4元,小高层1.15元。

  张经理说,收不上物业费,作为企业的物业公司压力很大。发催缴通知是想给长时间欠费的业主一点心理压力,只有多次沟通无效的,物业才会考虑委托催讨公司催讨或是停水,但他估计,这样的情况最后应该不会很多。

  采访中,张经理表示,工作不足的地方,物业公司愿意改进,也希望业主能积极前来协商。是因物业原因造成的损失,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他们可以适当减免部分费用。但业主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抗议并不妥。

  他告诉记者,物业工作人员还有别的事要做,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天天去催缴。委托专业催讨公司是从别的物业公司学来的经验,据说效果还不错,而且他也咨询过,这么做并不违法,“我们找的是杭州的一家法律咨询公司,他们比较专业,而且还有一套处理程序。”

  用水不该跟物业费捆绑

  记者问张经理,为什么不直接上法院起诉呢?他的解释是太耗时间。而且,近年来物业费纠纷的案子很多,法院一般也会建议先调解。而催缴的效果看来不错,通知发出后,已经有二三十户业主前来缴费。

  在论坛上,不少网友跟帖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可以找业委会和物业沟通啊,不缴物业费肯定不行的。你不缴,物业就不服务,物业不服务,你更不缴物业费,这样就陷入一个死循环了。”

  阳光丽园物业的催缴方式是否合适?鄞州物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物业公司的催缴方式给人的感觉有些过激,并不可取;但作为业主,也要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果都拖着不缴,也损害了其他缴费业主的利益。

  鄞州致诚物业管理师事务所负责人陈哲伟认为,用停水的方式催缴物业费并不妥当,用水是业主跟自来水公司之间的事,物业不该将它跟物业费捆绑在一起。

  陈哲伟的观点是:物业委托专业催讨公司催缴物业费本身是可行的,关键要看催缴方式,是否存在非法或过激行为。他建议,由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组织参与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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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