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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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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骆驼老凤祥银楼劫案一审判决

劫匪被判有期徒刑12年3个月

  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巍子)   今年1月13日晚上,一名男子趁着大雨,闯入镇海骆驼老凤祥银楼实施抢劫,用锤子砸破柜台后,抢走了25条金项链,一天后,该男子被警方抓获。近日,镇海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男子孙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3个月。

  孙某今年22岁,慈溪人,爱好军事枪械。今年初,孙某在网上看到有人兜售仿真枪械,便选了一只1:1比例的手枪型打火机,随后开始预谋抢劫骆驼的老凤祥银楼,并准备了铁锤、手套、口罩等作案工具,还规划好了抢劫后的逃跑线路。

  1月13日晚上7点多,孙某带上工具和手枪型打火机进入这家银楼。“都不许动,抢劫!”孙某一边掏出手枪型打火机指着店员进行威胁,一边用铁锤将黄金柜台的玻璃砸得稀巴烂,将柜台内黄金项链共25条装入背包内。得手后的孙某,从小路逃跑,并将作案工具丢弃在小巷中。

  经鉴定,上述黄金项链均为千足金项链,共计重1454.62克,价值人民币43万余元。次日,孙某在镇海骆驼某暂住处被警方抓获归案,当场查获被抢的所有黄金饰品。

  镇海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预谋后采取暴力等手段,蒙面持凶器对正在经营的金店公然实施抢劫,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尚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且退出所有赃物,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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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