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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谢从网上购买的球蟒还处于幼年期。森林公安提供 |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吕华明 在余姚马渚镇,一名开纹身店的男子,从网上买了两条球蟒当宠物,结果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罪,本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余姚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昨天告诉记者,有些动物并不是你喜欢就能随意养的,随着网络交易越来越方便,许多不知情的买家容易触犯法律。 案情 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5月15日,余姚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马渚镇小马路一家纹身店里有人饲养蟒蛇。民警当即对这家纹身店依法进行搜查,很快在一个木箱子发现了两条蜷伏的小蟒蛇,每条蟒蛇长四五十厘米,有着黄黑相间的花纹。 这家纹身店的店主叫小谢,20多岁。两条蟒蛇是他以每条300元的价格从网上买来的,想当宠物来饲养。“我事先不知道养小蟒蛇的后果有这么严重。”小谢说。 专家在仔细检查后认定,这两条蟒蛇为球蟒。球蟒生活在中非和西非,性情较为温顺。当它们感到紧张的时候,会把自己的身体蜷缩成一个很紧的“球”,并把头藏在中心。现在被很多另类玩家视为“萌宠”。 球蟒作为一种外来物种,在我国参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保护。因此,小谢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分析 饲养另类动物要悠着点 记者在百度、微博上输入“球蟒”,发现这是一种在网络上经常被人拿来展示和炫耀的“萌宠”,有的还会在网上分享自己的饲养心得,但很少有人提示,个人在家养这样的动物很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有人觉得,现在市面上一些蟒蛇属于人工繁殖,并非野生动物,“即然可以人工繁殖,为什么不能作为家养宠物呢?” 森林公安民警解释说,球蟒对于中国来说是外来物种,虽然中国并没有将其列入保护名单,但球蟒属于《华盛顿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保护动物,中国作为《华盛顿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是参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保护的。 为此,森林公安民警提醒,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私人都是不能随便饲养的,否则,一旦触犯刑法,需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市民饲养宠物还是要悠着点,“像蛇类容易逃逸,球蟒又是外来物种,会对本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喜欢野生动物,还是应当保护自然环境,让野生物种自然生长。” 建议 养之前可参考相关名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了,有些人的爱好更是十分另类,饲养起晰蜴、蝎子、蟒蛇等。 不过,大家觉得很特别、很酷炫的动物,不少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及外来物种,未经审批都是不能私自当宠物养的。 那么,像一些人工繁殖的保护动物,个人能申请作为宠物饲养吗? “国家允许商业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是可以饲养的,例如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的野生动物。”森林公安民警表示,国家对商业经营的野生动物,有一个54种野生动物的名录,里面就包括市面上经常见到的金丝熊、仓鼠,它必须要有一个《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除了商业经营的54种名录以外,比如市面上经常有的蜂猴(拇指猴)、蜥蜴、蟒蛇这一类的,国家不允许给个人颁发作为宠物饲养的许可证。 对于可以饲养的野生动物,饲养人应具备一定条件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应的手续。 “目前很多个人驯养另类宠物,仅仅是出于自身爱好,并没有足够的技术和设备进行养殖,这对动物乃至当地生态也是不负责任的。”森林公安民警表示,因此并不提倡个人将此类动物作为宠物驯养。像之前曾经流行饲养鳄龟,“这种外来生物在中国几乎没有天敌,会对当地生态造成破坏”。 新闻链接 饲养动物还可能面临一些意外风险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龚永茂告诉记者,尽管有些野生动物是可以作为宠物饲养的,但饲养不当也会带来侵权的法律风险。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论是饲养的动物还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当然,对于宠物伤人,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并非绝对的,如果有以下事由还是可以减免责任的:如果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造成的;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等。 如果因为第三人过错造成动物损害,动物饲养人是否可以免除责任呢?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第三人过错造成动物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也就是除第三人承担责任外,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并不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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