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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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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

  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刘拥军 姚震) 昨天下午,记者在宁波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复查反馈会上获悉,宁波市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综合评定得分为96分。

  昨前两天,我市迎来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复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涉及考核法规制度健全等5项必备条件,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等6项基础管理指标,以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取水量等15项技术考核指标。

  昨天下午,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李谦向复查考核专家组汇报了我市深化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情况。这几年我市不断巩固和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逐步形成了政府引导、计划管理、市场调节、法制保障、公众参与的城市节水工作新格局,居民阶梯式水价制度、二次供水改造、分质供水优水优用等一系列节水措施均走在全国前列。

  另据介绍,截至去年全市计划用水户达到2500家,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率达到94.36%,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能力达22万吨/日,累计开展水平衡测试260余家次,并对年用水量超过16万吨以上的106家用水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全市共有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109个,覆盖率在10%以上,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63家,覆盖率由2011年的15.84%提高至2014年的22%左右,同时还有30家单位成功创建成为首批节水型公共机构。2011年以来我市每年投入专项资金开展家庭节水器具改造,目前已惠及3万余户家庭,年节水达60万吨。我市还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为节点,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宁波市民节水意识显著增强。

  宁波市节水型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宁波市副市长王仁洲表示,下一步我市将以“五水共治”为导向,以“海绵城市”建设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使节约用水真正成为宁波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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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