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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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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赠品标注exp.是7月

商家称这是最晚开启时间市场监管部门:这是失效期

  商家称这是最晚开启时间

  市场监管部门:这是失效期

  本报讯(记者 谢昭艳 通讯员 寿谦 刘保锋) 前不久,张小姐在江东一家化妆品店购买了一套护肤品,店员赠送了她四件其他化妆品。

  张小姐回家仔细看了下才发现,这四件赠品上标注的exp.显示是2015年7月。“是不是要马上过期了?”抱着这疑问,张试着打电话咨询了化妆品店,店员答复说,“exp.”是化妆品的最晚开启日期,开启后还能用一年。张小姐对店员的答复半信半疑,就咨询了江东区市场监管局。该局工作人员告诉她,在医药说明中,exp.是指限期使用期限,即Expiry date(Exp date),她这种情况建议谨慎使用。

  据介绍,根据《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化妆品的有效期可以采用两种形式,分别是生产日期加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加限期使用日期。限期使用日期是一个时间节点,意思是截止某时间节点前使用,超过这个时间点就不能用了,常用Exp Date或者Exp表示,即expire date,也有简称为失效期的。而最晚开启日期并没有这个概念,限期使用日期,指的是能使用的最后一天,并不是指这天开启了后化妆品还能再用上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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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