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叶 通讯员 俞贤峰) 昨天上午,驻鄞州交警大队大嵩中队的人民调解员历时近一年,终于成功让当事人双方达成了一笔10万元的赔偿协议。面包车驾驶员杜某将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人撞成腰椎断裂,因为保险单有效期已过了10天,不得不自行负担巨额事故赔偿,后悔莫及。 去年8月26日,家住鄞州区塘溪镇的男子杜某驾驶面包车出门,途经215省道塘溪镇新勇新村附近的路段时,不慎将骑电动自行车的杜女士撞倒。经医院确诊,杜女士腰椎断裂,被定为十级伤残。 当时,处理事故的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保险单据等相关证件。刚开始杜某还没觉得什么,可看到上面的保险日期时,他傻眼了:保险单竟然已经过期了10天。 民警说,在处理事故时经常会遇到像杜某这样的“马大哈”,最极端的情况是,保险单刚过期了几个小时,偏偏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事后,杜女士因腰椎断裂做了手术,之后又回家休养。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各种费用不断累积,总计十万余元。 为此,民警提醒有车一族,一定要重视车辆保险的续保工作,千万别疏忽大意,否则吃亏的是司机或投保人。另外,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时,对没有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或者保险已经失效的,将按规定给予交强险两倍金额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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