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寅 通讯员 尹杉) 餐厅发放赠券吸引顾客的营销方式很普遍。然而,有一些聪明过头的餐厅员工却在赠券上动起了赚外快的脑筋,私制一些假赠券,然后进行“套现”。昨天,鄞州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起利用假赠券套现的职务侵占案件。 林某、王某是我市一家餐厅的两名收银员,去年4月,两人想到了一个可以轻松赚钱的“门道”。因餐厅在搞活动期间,曾向客人发放过餐饮赠券,两人便伙同餐厅营销部经理(另案处理),在一家设计工作室以餐厅赠券为模板印制了500张假赠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并盖上私刻的餐厅印章。 之后两人找了餐厅的服务员钱某和赵某,在协助客人结账时以假券结账套现。事后四人将获得的现金予以平分。后来餐厅老板在审核账目时发现了问题,随之报警。至案发时,四人共使用此假赠券约400张,非法获利总计4万余元。 此外,钱某认为四人分钱的方式获利太少,又单独印制了1000余张假赠券,并采取同样方式侵占餐厅的款项。至案发时,钱某共使用了这批假券中的150余张,从中获利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王某、钱某、赵某等四人结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林某、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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